三亚 2024年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知

来源:安博电竞官网网址    发布时间:2024-07-17 13:42:33 公司动态

  近日,逐渐增强责任意识,全力抓好建筑施工工地(含装修改造工地)火灾防控工作,结合三亚实际,三亚市住建局制定了《三亚市2024年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详文如下:

  为了贯彻落实习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施工工地火灾事故教训,按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建质〔2024〕79号)文件精神,结合三亚实际,市住建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底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结合三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省住建厅工作部署,按照“全方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要求,督促落实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有效管控建筑施工工地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工地火灾事故“小火亡人”或“群死群伤”,为全市建筑施工工地营造安全稳定的施工环境。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招标投标监管科(安管科),负责建立检查台账、牵头指导各单位开展检查、违反法律法规问题查处等,联系电线。

  2024年5月至12月,其中:5—6月为自查自纠阶段,6—7月为集中现场核查阶段,7—10月为抽查阶段,11—12月为工作总结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由各建筑设计企业牵头组织参建各方开展自查自纠。集中现场核查及抽查阶段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组织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能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协助。自查自纠、集中现场核查及抽查均使用《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用表》(附件1)对检查情况做填写,并加盖建筑设计企业公章。

  (二)按照职责权限开展检查及整治工作。市住建局负责牵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配合检查监管范围内的在建工地项目。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和各区(管委会)住建局负责检查各自监管范围内的在建工地项目。

  (三)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和各区(管委会)住建局于6月29日前将《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OA邮箱及海政通:市住建局招标投标监管科彭思洋,联系方式:)。

  根据《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国家标准标准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消防安全检查。

  临时建筑防火间距、现场临时消防通道、临时消防设施等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重点核实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及现场办公、生活、生产、物流存贮区域的布置,防火间距和临时消防车道等是不是满足规范要求;可燃物、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场所及动火作业场所布置是不是满足规范要求;针对施工现场的货源和可燃物、易燃物是否实施重点管控,是否落实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基本措施。

  核实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是否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措施和安全疏散等;针对宿舍、办公用房、厨房操作间、可燃材料库房建筑构件、金属夹芯板材材芯的燃烧性能等级是不是达到A级进行重点检查(强制性条文);抽查脚手架使用阻燃安全网情况。

  核实施工现场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临时、永久、永-临结合)、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情况;重点检查临时消火栓系统是否采取了专用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是否自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保持不间断供电(强制性条文),灭火器有没有过期等;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有效。

  检查总包单位、实施工程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情况。电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重点检查动火审批、作业、看护管理,施工现场用气管理(乙炔),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包括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等材料燃烧性能等级,油漆及其有机溶剂等(强制性条文);施工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临时用电电缆、电线是不是真的存在老化、短路隐患;施工现场是否落实“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等临时用电规范要求;宿舍用房是不是真的存在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情况;加强实施工程人员消防安全教育,施工现场杜绝吸烟,并逐步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储和使用管理;食堂使用的燃气、灶具是不是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畅通;员工电瓶车使用、停放、充电等管理是否规范。

  各单位检查人员要结合规范要求,对受检的项目进行消防安全提示宣贯,解疑答惑。

  (二)落实处罚惩戒。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和各区(管委会)住建局要对项目自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建筑设计企业、实施工程单位等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销号;对未根据相关要求开展自查自改、现场存在应发现而未发现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等的,要责令项目停止施工,并依据《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进行诚信惩戒,严肃查处。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对拒不整改或者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可以联合消防救援部门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三)强化宣传培训。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和各区(管委会)住建局要指导督促管辖范围内建筑设计企业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特别是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保障人员参与到位,确保每一名在场员工能够熟练使用灭火器材设备、熟练掌握突发情况的应急措施及火灾事故现场逃生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