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注:1.根据湘财购〔2022〕1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情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如遇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的情况,请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9日,08:30-17:30,,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买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t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买卖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不见面开标,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买卖平台”()。本项目实行网上开评标、全流程电子化,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操作手册。
4、开标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阳经开区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丘山大厦)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别的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了重要的公告之日起算。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买卖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买卖平台缴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