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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居民反映:佛奥康桥水岸小区佛奥物业无视业主定见,在小区公摊面积强行装置泊车收费道闸。5月6日,在有关部门的安排下,撤除收费栏杆。但是6月3日清晨,物业公司又私行装置好收费栏杆,并将栏杆用电焊焊死。因为小区规划有21栋,十年来,只建立好6栋,不足以满意建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请有关部门督办。
6月12日,长沙市天心区南托大街办事处回复:经查,佛奥康桥水岸小区外围商铺泊车位归于小区配套设备,归于整体业主一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四条约好“本园区内占用业主共有的路途或业主共有的绿洲的车位归整体业主共有,甲方(业主)赞同交由乙方(物业公司)以有偿运用方法运营。”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26日,佛奥物业依照合同约好在小区公告栏、业主群发布了《关于佛奥康桥水岸室外泊车位收费的公示》。2024年3月佛奥物业对室外泊车区域装置道闸。5月6日因泊车收费问题两边产生对立,业主自行撤除栏杆,6月3日物业重新装置道闸发动收费。依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则,小区暂不具有建立业委会的条件。针对小区商业前坪泊车收费问题,大街、南托岭社区于3月29日、4月11日、5月15日、6月7日安排业主代表、物业公司举行协商会议,支撑业主经过法令途径保护合法权益。两边终究无法达到一致定见,物业赞同在司法判定前对小区商业前坪泊车暂停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