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市归纳行政执法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市区居民管道燃气工程装置服务收费及有关事项的告诉》,自2020年1月1日起履行。
调整市区居民管道燃气工程装置服务收费规范既是规范市区管道燃气工程装置服务价格行为的需求,也是履行国家“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的详细实践的要求。我市现行的管道燃气工程装置服务收费规范是依据台计收费【2008】269号、台发改价格【2012】206号文件履行,现在收费水平偏高。
依据此次新规,居民乡镇燃气工程装置费是指为保证用户通气,燃气相关公司能够供给修建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勘察调查、规划、施工、监理、检验等服务而收取的与工程建造相关的服务费和资料费等费用。燃气工程装置费含管道燃气设备预埋费和改造费。居民管道燃气设备预埋费和改造费别离适用于新建住所和未通气存量住所的燃气计量表及表前燃气工程装置服务及资料等费用开销。
居民管道燃气设备预埋费向住所开发单位收取,计入新建住所开发建造本钱,住所开发单位不得在住所销售价格以外向购房者另行收取。居民管道燃气设备改造费向请求改造的居民用户收取。燃气相关企业安排管道燃气工程装置事务,两边应签定服务合同。
“新规降低了居民管道燃气工程装置费规范。居民管道燃气工程装置费实施最高指导价办理,管道燃气运营或装置单位可依据公司实在的状况下浮收费规范。”昨日,市发改委有关担任人在解读这份文件时说。以预埋费(户)为例,到时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普通住所(含多层、高层)、排屋、别墅,最高指导价规范别离为2000元/户、2800元/户、3500元/户、4000元/户。
据悉,新规中的居民管道燃气工程装置费最高指导价规范,包含了一个计量表、两个用气阀门、中压进户的户内调压器和户内10米以内的管线。住所开发单位需添加管线或改装等服务,两边本着自愿托付、有偿服务的准则洽谈确认;用户有个性化需求要求添加管线或改装的,所需费用按本钱价结算。
此外,管道燃气工程建成后,由燃气运营企业承当管道燃气设备的日常运转和保护办理工作,相关本钱归入燃气配气价格,燃气运营企业不能够另行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