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3月7日,合肥蓝鼎·海棠湾小区市民焦先生通过头条帮忙向新安晚报“新安帮帮团”反映称, 2月25日晚,他下班回家开车进入小区地下车库,车库入口道闸砸到车头,造成部分车漆损坏。事情发生后,社区物业和道闸所属公司都不进行赔偿。
3月8日,新安晚报“新安帮帮团”记者联系到该道闸所属公司——合肥市金财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道闸是正常运行的,不存在道闸坏了等问题。因为焦先生跟车太近,导致道闸砸到车头。社区物业经理胡先生表示,焦先生车辆维修价格不高,看能否从另外的费用方面做补偿,但补偿过程需要时间。
合肥蓝鼎·海棠湾小区居民焦先生介绍说,2月25日晚,他下班回家开车进入小区地下车库,车库入口道闸砸到车子车头,造成车漆有损坏。“我咨询了修理厂,维修价格大概800元。”焦先生称,看到道闸砸到车头后他开始倒车,随后联系社区物业,物业工作人员称第二天联系道闸公司工作人员一起处理。
“道闸公司工作人员看监控视频称,因我的车子前面还有一辆车,说我跟车太近导致,是个人行为,车辆损失费他们不承担。” 焦先生说。“明明道闸设备上面显示的是我的车牌,我属于正常开车进入,为何不进行补偿?”焦先生称,如果是他开车撞到道闸,那么是他的问题,“我正常缴纳物业费和停车费,车子进入小区被道闸砸到,说是我的责任,我觉得不合理。”
3月8日上午,新安晚报“新安帮帮团”记者来到合肥·蓝鼎海棠湾小区。在小区地下车库进口处,记者看到道闸属于合肥市金财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随后,记者跟随焦先生一起来到社区物业办公室。
对于焦先生的车辆被地下车库道闸砸到车头一事,物业经理胡先生介绍说,“道闸公司工作人员说是因为跟车太近导致。”记者从胡先生提供的当天监控视频中看到,当晚焦先生驾驶车辆准备进入地下车库前,有一辆车已经过道闸,此时道闸抬起。随后,在前面一辆车经过道闸后,焦先生驾车准备进入地下车库,此时道闸还是抬起状态。当焦先生车头经过道闸时,道闸放下砸到焦先生的车头。
胡先生称,因为焦先生车辆维修价格不高,所以他和物业公司报备后,看能不能从另外的费用进行补偿,但要时间。
3月8日上午,新安晚报“新安帮帮团”记者拨通该道闸所属公司——合肥市金财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电话,一名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会联系当天值班经理对此事进行说明。随后,一名自称是合肥市金财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唐先生联系了记者。
唐先生和记者说,正常道闸都是一车一杆,上面也有温馨提示。因焦先生跟着前面的车太近,类似于高速公路ETC收费车道一样,跟着太近就会砸到车头。唐先生和记者说,道闸是正常运行的,不存在道闸坏了等问题。
唐先生说,道闸识别车牌后开启开闸信号,然后车过来道闸下落。车牌识别只能给一次信号,如果前面的车子还没走,后面的车跟得太近,前面的车正常走完道闸就会往下落。“这时虽然显示录入车牌,但前面的车子没有走完,就会正常往下落。”
3月8日下午,新安晚报“新安帮帮团”记者正常采访了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李永光律师。对于焦先生遇到的情况,李永光律师表示,这属于车辆损失赔偿纠纷。
李永光说,从法律角度看,该起纠纷的本质是侵权责任,重点考虑责任主体、过错类型、行为(事件)和损害后果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这几个方面。李永光介绍,从关系方面来讲,业主在不欠物业费、停车费的情况下,开车进小区是正当合法的,业主享有自己的权益,物业需提供对应的服务。
“在物业管理、服务的区域,本起车辆出现非业主自身原因,也不是第三方人的因素损坏,符合侵权法律关系构成要件。”李永光说。“在道闸已经抬起,并且车牌识别已经录入的情况下,业主也不存在故意损害道闸的行为,业主在主观上不存在过错。” 李永光认为,在侵权责任关系中,物业公司使用这个道闸给业主提供服务,造成业主车辆损坏,从业主角度来说,车辆损坏的赔偿应该找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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